
紧盯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思考
“逃逸式辞职”是指一些干部在任时违纪违法,妄图通过提前退休、辞职转岗等方式逃避惩罚,以为“一走了之”就能安全着陆的行为。近年来,多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这不仅反映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也凸显了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性。深入思考这一现象,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多地紧盯“逃逸式辞职”的背景和现状
(一)背景
__纪委四次全会部署,着重抓好国有企业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持续深化“逃逸式辞职”治理。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掌握着大量的资源和资金。然而,一些国企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纪违法活动,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纪律处分,选择“逃逸式辞职”。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也严重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现状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治结合、纠建并举,紧盯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督促国资国企系统加大治理力度,推动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紧盯退休前火速辞职,在位不收离职收、在岗不收转岗收等“期权化”交易,重点核查领导干部在职期间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离职或退休后是否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兼职“捞油水”等方面情况。2024年以来,_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和相关省级分行纪委运用“室组地”“组地行”联合办案模式,共查办“逃逸式辞职”案件4件4人。湖南省纪委监委全面起底省管企业“逃逸式辞职”问题线索,加大查办力度,深化“纪巡”联动,针对2024年下半年以来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发现的8家省管企业“逃逸式辞职”问题,已协调地市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有关问题线索10余件。
仅展示722字,全文共280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