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历了两次重要的修订,第一次是2015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次修订是2018年8月,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是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46条中“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何为“妄议”?
通知指出,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如下。